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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希尔体育双桥校区房屋租赁

时间:2022/7/14 来源:本站 浏览量: 发布人:科技职业学院信息管理员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ZKJW-2022-020)

 

 

 

 

招    标    人:威廉希尔体育(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二?二二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威廉希尔体育双桥校区校园房屋租赁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威廉希尔体育双桥校区房屋租赁,租赁房屋专项用于校园超市经营服务,招标人为威廉希尔体育。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威廉希尔体育双桥校区校内11号楼负一层,建筑面积约900?。房屋整体出租不分割。房屋水电齐全,独立计费,收费标准:电. 元/度,水. 元/吨。按月结算。招标人不提供任何其他用房,网络使用遵守学校相关条件。房屋租赁期限为1年。

2.2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

租赁费

最低限价

投标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数量

备注

威廉希尔体育双桥校区房屋租赁

260万元/年

1万元

1

 

2.3经营周期:

经营期一年,合同期一年;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质、业绩及其它条件:

3.1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内容: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者私营独资企业;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营团队,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经营中无任何卫生、消防安全、信誉等方面不良记录;

3.2特定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3.2.2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食品经营、办公用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以任何形式挂靠或联合体加入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加入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14日至 2022年7月20日每日(法定休息日除外)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司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在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地点:重庆市万州区江南新区长江之星B1栋19楼19-3)报名。

4.2 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8月8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威廉希尔体育双桥校区(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星大道25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威廉希尔体育(/)官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威廉希尔体育

地 址: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星大道25号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13594706790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万州区江南新区长江之星B1栋19楼19-3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8696840306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1.1

招标人

名  称:威廉希尔体育

地址: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星大道25号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13594706790  

1.1.2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万州区江南新区长江之星B1栋19楼19-3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8696840306

1.1.3

项目名称

威廉希尔体育双桥校区校园房屋租赁

1.1.4

项目地点

威廉希尔体育双桥校区校内11号楼负一层。

1.2.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2.3

服务周期

租赁合同期一年;

1.3.1

 

投标人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内容: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者私营独资企业;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营团队,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经营中无任何卫生、消防安全、信誉等方面不良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2.1 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2.2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食品经营、办公用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

(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2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1.3.3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3.4

投标有效期

30天

1.4.2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

2.2.1

招标文件异议及澄清

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及附件后,若对本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进行澄清时,请在2022年7月21日12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建议。

2.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建议异议的,视为完全理解并接受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3.招标人在认为有必要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答复时或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时,将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并将答复内容和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答复截止时间2022年7月22日17时00分。

2.2.2

招标文件的答疑及补遗

招标人在认为有必要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答复或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时,将以书面形式向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作出答复,并将答复内容和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4

投标文件递交和截止时间

递交时间:2022年8月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2年8月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按一年租赁费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招标人公布的一年租赁费最低限价,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做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最低限价为:260万元/年。

3.3.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缴纳。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3.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用信封装好密封,信封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第一中标候选人在与招标人签订正式书面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其余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日内无息退还。在开标会现场投标单位无故撤标的将扣取该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未按条件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3.2

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3.4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5

签字盖章条件

按招标文件条件。

3.6.1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份数

1.投标文件的组成:

①投标函部分;②资格部分;③综合方案部分;④其他资料部分(若有)。

2.投标文件应将投标函部分、资格部分、综合方案部分、其他资料部分(若有)按顺序装订成一册。

3.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4.正本、副本装入一个投标文件袋中。

3.7.

装订条件

由投标单位自行装订,装订后的投标文件应牢固。

3.7.1

投标文件的密封

由投标单位自行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3.7.2

封套上写明

应在“投标文件”大袋上写明如下内容:

投标人名称: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2022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1.1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威廉希尔体育双桥校区(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星大道25号)

4.1.2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4.2.2

开标时间和

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威廉希尔体育双桥校区(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星大道25号)

5.1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 宣布开标纪律;

2.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4、现场核验加入开标会议的投标人代表的身份,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否则将拒绝其加入开标会,但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开评标结果。

①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须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投标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须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受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4. 投标文件密封性情况检查;

5. 开启投标文件:随机开启;

6.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宣读投标报价;

7. 投标法定代表人、招标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8. 开标结束

6.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8.1

重新招标

在招标活动中若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人,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不再招标。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建议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条件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建议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它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被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建议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条件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建议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它入围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30万元,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至签订合同前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号或提交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注: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无拖欠水电费、设施完好等不影响再次营运的情况下无息退还;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10.2

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15000.00元;

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公司。

10.3

特别说明

1、各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充分了解和考虑本项目的投标风险和中标规则,投标人一旦加入本项目投标,视为完全理解和接受本招标文件、其他说明及补遗文件(若有)的全部条款。

2、招标前,重庆荣登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原租赁人)租赁学院教学用房经营校园超市需迁移,本次招标房屋规划用途为校园超市,原租赁人享有优先承租权;若原租赁人参与本次招标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若原租赁人未参与本次招标的,中标人对原租赁人享有优先承租权无异议(即:招标结束后,原租赁人如接受本次招标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价格,则学院直接按中标价格与原租赁人签订租赁合同;原租赁人若拒绝按此条件签订租赁合同的,则视为自愿放弃优先承租权,学院则与第一中标候选人按中标价格签订租赁合同)。

10.4

其他说明

1、投标有风险,请慎重投标,风险自担,一切与学院无关。投标价即为开票价格,即报价为含税价格。

2、投标方租赁房屋只能自营校园超市项目,严禁超范围经营,严禁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等,一经发现查实,学院可责令停止其营业,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学院另行招标。

3、中标方物品的保管、防火、防盗等工作由中标方自己负责。

4、中标人在经营期间的有关税、水、电、证件办理、人员工资等一切费用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人员用工需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营期间,中标方所发生的所有债务,由其自行承担,与学院无关。

5、中标方须在办妥《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后,到后勤处备案,备案后方可开业经营。

6、中标方可根据经营需要经学院书面许可后对经营场所进行必要的装修,在装修前应将装修方案事先征得学院同意,不得改变房屋结构,所需费用中标方自理,合同期满后,装修部分,中标方自行处理,如要拆除,应恢复房屋结构,不得影响下一轮招标。

7、中标方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院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院管理。如在经营过程中,无条件接收政府有关部门和学院的监督管理,并妥善处理有关部门建议,一旦被卫生监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等部门查获违规,责任自负,费用自担,同时学院将对中标方做出严重处理决定。禁止其参与下一轮投标资格。

8、各标段物管费按年收取,计算公式:物管费=房间面积*.元/平方/月,单独缴纳。

9、服务对象情况:主要为我学院师生。目前在校师生有7000余人。因学生实习实训、校区功能调整等原因,在校师生人数会有一定变化(学院不保证在各经营网点消费人数,因人数变化引起的消费额变化与学院无关,投标者自负盈亏,学院也不承诺对学校封闭式管理)。

10、时间进度条件:

投标单位请于2022年7月20日前,自行前往现场勘察,如有疑问请联系吴老师。如未至现场勘察,直接投标者,视同已勘察,已全面了解情况。招标方将在招标结束后立即通知进场时间和地点;中标方须在招标方通知时间内进场并在2022年8月24日前完成相关开业手续和各项准备工作。

本招标文件内容若前后不一致,以前附表为准。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内容

1.3.1  本次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条件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纳税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加入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6)投标文件格式;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建议,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及方式,条件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招标人可以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见前附表须知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条件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条件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条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投标保证金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6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条件的基础上,可以建议比招标文件条件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条件、技术标准和条件、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正本和副本封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条件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的条件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加入。

5.2  开标程序

见前附表须知。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7.2  中标通知

在原租赁人放弃或者视为放弃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权之日起2日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3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签订合同前将履约担保转账到招标人指定账户或提交银行保函至招标人。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该标段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该标段所有投标的。

8.2  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该标段投标人仍少于3人,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审批或核准项目的,报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它项目,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不再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条件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条件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条件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条件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条件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条件的投标文件,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总报价高的优先,若投标总报价也相同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条件,字迹清晰可辨。

1.投标函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2.投标文件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所有证件复印件及原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

4.投标文件的正本逐页均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的装订符合第二章的规定。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

委托代理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2.1.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1.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权利和义务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制内容

3

评标程序

1.评标委员会首先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本章评标办法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评审。

2.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本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并按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确定得分最高的前三名投标人(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为中标候选人。

3.1

分值构成

投标总报价70分;

业绩及运营方案得分30分。

3.2

投标总报价A

(总分70分)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限价的得基础分40分。在此基础上,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最低限价相比,增加不足10%的加5分,增加10%不足20%的加10分,增加20%不足30%的加15分,增加30%不足50%的加20分,增加50%及以上的加30分,本项满分为70分。

业绩及运营方案得分B

(总分30分)

运营方案

(28分)

服务方案:制定科学、合理且具有实际可操作的超市服务方案。优秀得5—7分;良好得4—5分;一般得2—3分;较差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后评定为不合格的得0分。此分项最高得7分。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方案,格式自定,由评标委员会综合比较后评定。

人员配置及管理制度:有较强的专业团队,有完善的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员工轮换方案、员工教育培训方案和员工奖惩考核办法。优秀得6—7分;良好得4—5分;一般得2—3分;较差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后评定为不合格的得0分。此分项最高得7分。此分项最高得7分。

安全防范及应急处置措施:提供包含但不限于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疫情防控等校园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及应急预案。优秀得5—7分;良好得4—5分;一般得2—3分;较差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后评定为不合格的得0分。此分项最高得7分。

进货渠道及商品供应保障:对进货渠道的稳定性和配送体系的科学性,商品的选用情况进行评审。优秀得5-7分;良好得3-4分;一般得2分;较差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后评定为不合格的得0分。此分项最高得7分。

业绩(2分)

投标人具有校园超市经营服务业绩一个得2分,不具有不得分。(提供承包协议或合同,租赁协议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3

投标人得分

投标人得分=A+B

 

注:(1) 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与招标文件其它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本表为准。

(2) 本招标文件所有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条件的投标文件,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总报价高的优先,若投标总报价也相同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内容与程序.

评标的内容包括对投标文件进行的评审和比较。

评标程序如下:组建评标委员会→评委预备会→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完成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办法,先进行初步评审,在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依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所列出的评分方法评分。

3.2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条件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应依据投标单位的资格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条件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条件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建议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 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条件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条件。

3.4  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合同条款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联系方式:

为规范学院资产管理,加强威廉希尔体育双桥校区校园超市管理,强化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服务和方便师生生活,根据相关规定及教委指导意见进行公开招租,经公开招标,甲方将规划用途为校园超市的房屋租赁给乙方经营,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期限

1.1经公开招标及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此房屋租赁给乙方,该房屋仅限开设校园超市,不得作其他用途。

1.2租赁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租赁费及其他费用

2.1 租赁费:    万元/年,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方须将租赁费全额汇入学院如下指定账户中。

          收款人:威廉希尔体育

开户行:

账号:

2.2 应缴纳给市场监督管理、卫生、环保等有关部门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2.3 校园超市使用的水、电费由乙方按实际使用数,独立计费,收费标准:电. 元/度,水. 元/吨,按月结算,每月______日前交至学院财务室。

2.4 乙方每月营业收入必须汇入学校指定账户中,由甲方每季度进行结算。

2.5 物业费=租赁房屋建筑面积×5元/平方/月,单独缴纳,乙方每月______日前交至学院聘请的物业公司收取。

三、履约保证金

3.1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30万元,由乙方领取中标通知书后至签订本合同前向甲方缴纳。若提提交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需载明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3.2 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在租赁合同期满之日起3日内无息退还。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4.1 甲方提供威廉希尔体育双桥校区校内11号楼负一层,建筑面积约900平方米的房屋作为乙方设立校园超市的经营场地。

4.2 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文明经营的宣传教育和管理监督。监督乙方的经营,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相应处罚,并进行通报批评,直至取消经营服务资格。

①证照不齐全;

②超范围经营;

③商品未明码标价,高于最高限价销售;

④超市内环境、卫生不整洁;

⑤向学生出售烟、酒等现象;

⑥销售“三无”和“三高”产品、药品等其它不符合条件的产品。

⑦出售过期、劣质的食品及饮料。

如乙方违法经营,或超出约定经营范围拒不整改,或逾期不缴纳租赁费、水电费等,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并不予任何补偿。

4.3 校园超市有权质疑所售商品的安全性及对其建议限售条件。

4.4 提供租赁房屋用水用电。

4.5 保证威廉希尔体育双桥校区不另设立门店经营超市销售的物品。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5.1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自主开展守法的经营活动,接受甲方监督管理,不得侵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5.2 证照齐全,包括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员工健康证等,并悬挂在醒目位置。

5.3 乙方负责租赁房屋安全、卫生(门前实行三包)、防火、防盗、防水、防霉、疫情防控等工作,由此引发事故造成一切损失的由乙方负完全赔偿责任。

5.4 乙方租赁房屋只能自营校园超市项目,严禁超范围经营,严禁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等,违反该约定,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营业,单方解除租赁合同。

5.5 乙方可根据经营需要,经甲方许可后对经营场所进行必要的装修,在装修前应将装修方案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改变房屋结构,所需费用乙方自理,合同期满后,装修部分,乙方自行处理,如需拆除的,应恢复房屋结构。

5.6 校园超市内商品摆放整齐,商品明码标价;销售品种多样化,包括饮品、食品、文具、日用品、糕点、冷冻制品类。

5.7 乙方不得经营“三无”“三高”商品,禁止向学生销售烟酒,禁止自行加工熟食,禁止销售药品,禁止销售不符合条件的食品,乙方经营的商品引起食品卫生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5.8 校园超市环境卫生好,货架整齐,干净整洁,经营者服务热情、文明礼貌,不得在校园内大声喧哗和打牌赌博,不得设置户外广告和大型标识。

5.9 乙方在经营期间的相关税、费及许可证件办理,乙方聘请人员的劳动关系、社保、安全等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员工在校内应遵守享有各项规章制度,合法经营,对违反学院规章制度的,乙方负有教育、批评、处罚的责任义务。

5.10 乙方经营超市销售的物品价格需公示,公示周期条件至少两周一更新,其价格不得高于大足区永辉超市常态平均零售价格,否则经学校调查确认后罚款10万元/次。

5.11 乙方在租赁经营期间,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及其赔偿责任以及经营期间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均由乙方全部承担和享有。

六、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

6.1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2  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单方面终止或解除合同,其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和物业费等费用不予退还。

6.3  合同期满或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应在3天内撤场,将租赁房屋腾退交付给甲方,乙方逾期腾退的,每日按照合同约的租赁费标准则算日租金额,按日租金额双倍支付违约金至腾退交付时止。

6.4若遇不可抗因素,导致双方无法履行合同的,本合同自行终止,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七、其它事项

7.1租赁合同期满后,乙方自行对库存商品进行处理,不得对甲方建议补偿条件。

7.2 本租赁合同期限一年,合同到期乙方可提续签请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受优先承租权。

7.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名):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正本副本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


目录

 

一、投标函部分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二、资格部分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2)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书面声明(格式);

(4)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派驻的项目负责人及员工;

(6)承诺书;

三、业绩及运营方案

四、其他资料(若有)

 


一、投标函部分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按招标文件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内容,我方愿以       万元/年的租赁费承租本校园超市。

我方就以下内容分别做出承诺: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内容。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国徽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人脸面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至投标有效期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国徽面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人脸面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加入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加入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另须准备一份原件在开标现场出具。

 

 

 

二、资格审查部分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注:1、投标人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未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复印件为准。

 

(2)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书面声明(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加入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4)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派驻的项目负责人及员工

格式自拟。

 

 

 

 

 

 

 

 

 

 

 

 

 

 

 

 

 

 

 

 

 

 

 

 

注:须提供所有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6)承诺书

格式自拟。

 

 

 

 

 

 

 

 

 

 

 

 

 

 

 

 

 

 

 

 

 

 

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理解且尊重原校园超市承租方享有的优先承租权并按条件执行。

2、自行承诺微利经营,自愿服务好校园超市等。

 

 

 

 

 

 

 

三、业绩及综合运营方案

格式自拟。

 

 

 

 

 

 

 

 

 

 

 

 

 

 

 

 

 

 

 

 

 

 

 

 

 

 

 

 

 

 

 

 

 

 

 

 

 

 

 

 

 

 

 

 

 

 

 

 

 

 

 

四、其他资料(若有)

 

 

 

 

 

 

 

 

 

 

 

 

 

 

 

 

 

 

 

 

 

 

 

 

 

 

 

 

 

 

 

 

 

 

 

 

 

 

 

 

 

 

 

 

 

 

 

 

 

 

(结束)